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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娄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具体流程是哪些-洛阳公积金代办公司
住房公积金是娄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管理这方面的业务,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住房政执属于国家单位,国家单位就具备相关的公积公积金代办执法权力,那么在娄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具体流程是金行哪些?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。
一、法具娄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具体流程是体流哪些
(一)受理。案件承办部门依据职责或职工投诉举报、娄底上级交办、住房政执中心通知等途径发现单位存在违反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的公积行为,应当指定受理人员制作《案件受理登记表》。金行
(二)核查。法具公积金代办案件承办部门对于受理的体流案件,应当确定执法人员作为案件承办人。娄底执法人员初步核查单位及其职工是住房政执否属于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应建应缴范围。执法人员核查过程中应当制作《调查询问笔录》。公积
(三)催告。单位属于应建应缴范围的,执法人员应当按照催建催缴工作程序进行政策宣传,督促单位按期改正、协调单位即时纠正。
(四)立案。单位经催告、协调拒不改正,能建不建、应缴不缴的,案件承办部门应当依据案件材料,制作《案件立案审批表》予以立案。《案件立案审批表》报市公积金中心分管主任审批。立案时间以签批时间为准。
二、娄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依据
【行政法规】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)
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在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时,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;准予贷款的,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。
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法律知识,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执法部门是会对公司开一个案件立案的审批表的,然后还需要约谈公司,严重的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,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!如果您还有其他任何疑问,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。